昨晚堂上論到現時教會大多以福音派向導為主體,故忽略了社區需要,以個人得救及傳福音工作為主。當想到教會與社會需要脫離,我腦海內就浮現一條問題:為何希伯來聖經有較多的篇幅描述「集體認罪」,祭司與群眾為整個民族得罪上帝而認罪,而新約卻較少談論認罪?為何基督教教會少有公開地為社區認罪祈禱?只會關在四面牆內舉行祈禱會為堂會祈禱,宣讀禱文亦極少提及社會議題,更不會公開為政治議題禱告。
縱然「集體認罪」在基督教群體會出現,大多在守主餐前會眾的認罪反省,但現代教會集中的都是私禱為己認罪。在舊約裡「集體認罪」是常有的,而尼希米記九至十章是聖經中記載最長的集體認罪禱告,追述神過去的恩典(參九1-37),並與上帝更新盟約(參九38-十39)。當城牆修好後,尼希米就著手重建以色列民的聖潔生活及恢復聖殿的敬拜。「住棚節」隔天之後以色列人更會聚集披麻蒙灰,為罪悲痛,站在耶和華面前認罪悔改,立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他們用數小時讀神的話,也用數小時認罪禱告,祭司利未人大聲哀求耶和華(參九1-5)。希伯來聖經歷史處境上以色列民族有「集體認罪」文化,而今天為社區認罪祈禱似乎以天主教的實踐較多,為何希伯來聖經與新約間對認罪的操練有別,是否如福音派的理解耶穌一人受死被釘,靠著恩典,罪就是個人與神自行解決的事了,那麼希伯來聖經的群罪處理對比今天香港群罪的處境,教會在其上扮演什麼角色?在行公義上,教會有否指明群罪者得罪了上帝,我們均需要「集體認罪」面向上主的審判。
認罪(confession)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邊來定罪為罪。在這裏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兩頭,我在中間。犯罪就是我離開了神,我和罪在一起。亞當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創三8)。犯罪使你與神隔絕(西一21)。認罪就是回到神的一邊來,承認所行的是罪。――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現代教會有否協助社區站在神的一邊來定罪為罪?讓社區有機會「集體認罪」,重新與神和好,這是我認為現代教會領袖需反思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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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Delete很有意思的反思分享。多謝你! 我們需要群體認罪! By the way, 洛桑信約是福音派回應社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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