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也在教會中聽聞過傳道人會認為信徒對聖經的理解偏頗,究竟如何界定什麼才是對的解經呢?如果理解「錯」經對讀者來說又是否一無所獲呢?
剛剛讀畢劉意青的〈聖經文學性研究介紹〉的第一章,文中指出斯騰伯格指出聖經具有"防蠢人的編寫原則",即聖經能讓不同層次讀者提供不同的思想收益和藝術享受,無論是思想內容、宗教信仰,還是美學的滿足,決不會有空手而歸的人。
的確,只要能看懂文字,就算年齡或社經背景等不同,就算看不懂文中的內容,或出現誤讀,但只少不會讀到與聖經意思矛盾的。這亦正好回應Leo老師在課堂中的問題,我認為聖經(特別是希伯來)中的多元理解其實是有益的。
喔!再想教牧每天也要大家讀經,就算不明白,不用深刻理解,只管照讀,可能背後就是有這個「學術的理論」支持著。不過,我認同"防蠢人的編寫原則",但更認同理解後比不理解的收穫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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