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創世紀》1:26的記載,上帝以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創造人類。路德與加爾文等新教改革家,傾向於把形象與樣式視為同等概念,認為這是一種希伯來文平行法的表達方式。 路德與加爾文認為人類墮落後,上帝的形象依然留在人類身上,但這隻是上帝造人之遺物(Relic)。
新教改革前,許多東方教父把形象和樣式視為描述人類的兩個面向。伊里奈烏(Irenaeus)在《反異端》中提出,上帝的形象賦予了人類理性思考和自由選擇的能力,也即是自由意志,而上帝的樣式賦予了人類聖靈。人類墮落後,上帝的形象依然存在,但失去了上帝的樣式。也即是人失去了聖靈的屬性,但依然有自由意志選擇是犯罪還是回歸。 大馬士革的聖約翰(John of Damascus)認為人類是上帝的聖像在人的身上的顯現,人類可以透過向內探索自己的內心,進而回歸到上帝。在人類墮落之後,人類身上依然擁有上帝的形象或者聖像,也因此人類才能被聖靈充滿,並找尋到回歸上帝的路徑。
馬克西姆(Maximus)認為上帝的形象是存在與永恆存在,上帝的樣式是善與智慧。人們可以藉著善與智慧從存在轉為永久存在,並最終轉向永久幸福的存在。人類在墮落後失去了上帝的樣式,雖然人依然可以從存在轉為永久幸福的存在,但同時也存在另一種可能性,也即是從存在轉為困苦的存在,以至最終永久困苦的存在。墮落之後,人的身上存在兩種相互對沖的意志,回歸上帝與遠離上帝,而人只有在最終重歸上帝時,才能再次獲得上帝的樣式。
如果人類在墮落後,上帝的形象便不再停留在人類的身上,那麼人類便失去了獲得救贖的可能。因此,上帝的形象中的一部分應該還留在人類的身上,讓人有自由意志選擇是回歸還是再次遠離上帝。
參考書:曹榮錦著,李彥儀, 黃偉業譯:《成神論與天人合一 : 漢語神學與中國第二次啟蒙》,初版(香港: 道風書社,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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