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大概是李博士在三月放在Blackboard的講授影片的主題:Social Studies and Socio-Economic Contexts,其內容其實是以先知(尤其是阿摩司和彌迦)的論述作為例子揭示當時社會處境,進而以現在的社會經濟概念去解讀先知書。當時(三月二十一日)筆者在Telegram群組的回應:
明白多一點(該說是更自覺地知道)何謂以今人的知識,尤其是現代理論,例如前一兩堂所提到的自然科學理論、這個科堂錄像提到的社會學、經濟發展理論等去解讀兩三千年前的經文。這種解讀有時會幫助我們重構甚至想像當時的作者、後來的編修者以至目標讀者所經歷和理解的境況和他們所關注的;但有時會作出不合理的要求或過分的解讀,尤其是當我們不自覺某些價值的取態或理論的基本假設的時候。有了這些方向和知識(可慢慢建立)該會較容易和合理地連繫經文和身處的世界。
現在再多想一點,就是關於希伯來聖經中「先知」的角色。以為可以在Graeme Auld*的文章"Prophecy"中得到多一點啟迪,但卻引來更多疑惑:Grameme Auld(頁89)提醒我們「先知」一詞在希伯來聖經似乎是有不同的意義,尤其希伯來原文的意義,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先知在當時歷史背景的角色,及至該先知書在成書時所關注的問題,如此種種都為我們的解讀增添了不少困難,但卻是豐富了我們今天解讀時不同層次的可能性。
* Auld, Graeme. "Prophecy." In The Biblical World, Vol. 1, edited by John Barton, 88-106.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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