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被教導的信仰是條簡單的方程式:心裡相信+心裡承認=有得上天堂
可惜,越大越發現,這都是「不負責任」的教導,我甚至認為是非常消極的信仰態度。
真正偉大的信仰應該是沒有懶人包的。
我記得自己問過福音派的父親,舊約中提到以色列先知巴蘭有一頭會說話的驢,那是不是歷史上真的有這頭會與人對話的驢?父親想了一下,回應道:既然聖經這樣說,那就應該有吧。
當然,世界上是否曾有過會說話的驢,不是基督信仰的問題,但往往出自聖經的事情就應該是千真萬確,信徒不需也不應心傳疑惑。然而,即使聖經每字每句都是現代人所理解的「真有其事」,這些曾經發生過的神蹟若然對後代讀者的生命沒有關係,那麼信徒就算有鐵一般的信心又有何意義?正如我們相信歷史上人類對世界的建設及破壞,而我們並未從中學習到任何意義,那這些「事實」對我們個人來說價值何在?
發現「處境」在看經文的基本和重要性後,終於明白為何多年來自己對聖經越讀越沉悶,而且大部分舊約故事都不明不白,更不喜歡教會常常鼓勵人把不明不白的文字死記硬背⋯⋯如果把不明白的文字都通通背熟就等於乖/敬虔/相信神的話,那麼不只是懶人包,更是反智的懶人包罷了。
督信聖經神學的人並不必然尊重聖經,反而抽離處境而輕易地單憑字義詮釋經文,或不假思索地跟隨別人宣稱聖經無誤,可導致因驕傲而被人為扭曲的道理。如胡志偉牧師所指「只有聖經,欠缺了理性與傳統,只會製造大量迷信聖經的基要主義者。」(1)誠實尋找真理的人必須從特定處境中細聽當中內容,才能建立對生命有意義的信仰,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神學,正如每人都有其獨一無二經歷上帝的旅程。
(1)胡志偉:〈怎樣做神學?(下)〉,《時代論壇》(2012年5月24日),
很有意思!Michel, 你寫出了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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