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舊約聖經中「歷史書」和「先知書」佔了不少部分,希伯來聖經將其中絕大部分看為「信息上/下」,這個分類方法的確為只認識基督新教聖經的筆者帶來一點嶄新的視野;課堂上亦花了不少時間解釋歷史書的真實性問題。以下只一點點整理。
聖經中歷史書的價值不在於歷史事實,讓我們了解某個歷史事件的真相,甚或周旋於一連串歷史事件的先後次序以至前因後果。先知的宣講,重點不是說預言;先知信息重點既不是藉上帝的全知以能說靈驗預言,也不在宣傳社會公義。先知是上帝的僕人,宣講上帝的信息和上帝要求的公義(不囿限於社會公義),將上帝吩咐的都傳講给神的百姓,那信息可以是關於過去的歴史、也可以是現在的事,當然也可以是將來未發生的事,包括上帝因人的叛逆或罪惡而引發的災禍。
對於經歷著本家本國興衰敗亡的以色列民,《先知書》所表呈的就是神的說話(即上帝的《信息》)和在歷史中的作為(也是上帝的《信息》),以喚醒當下以色列民,追想昔日在神面前的失敗和勝利並神一路的眷顧憐憫,這樣的「歷史」,重點讓以色列民把過去上帝的作為連繫到現在的境況,那可是禍是福,因為客觀歷史知識以外,還有我們自己的主觀意識、價值和信仰。昔日以色列民如何犯罪、違背神的律法、以至背叛離棄神,但神依然沒有離棄,對祂所愛的民多方管教,通過先知在當時對以色列民和君王不斷提醒和警告,須要遵守神的律法、對聖約忠誠、對神有信心而且順服,讓他們得以回轉。先知的宣講教訓,如此穿插於以色列的興衰,重點就不是史實的客觀紀錄。讀《先知書》,如果單單著眼於先知對將來所發的預言及神如何將預言一一實現(這也是筆者自己之前的誤解),就容易忽略神藉着歷史(通過先知)要對人所說的話之於當下處境的意義。
《聖經透析》*的作者(2014,頁109)談到預言與歷史的關係:「預言基本上不是預告將來發生的事,而是注重人在時空裏(此時此地)對神的順服。預言回顧過去的聖約,解釋它對現今與將來的意義。預言用歷史把過去和現在連結起來。」驟意讀來,第一句話是矛盾的:預言又豈能不是預告將會發生的事呢?但將「預言」 (原英文prophecy)譯作「先知宣講」,再配合「先知」的意義,矛盾自然消去。誠如神於摩西將要離世時應許必要興起的先知(申18:18)一樣,先知作為神的代言人,責任是向人宣講神的信息,要將神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眾人。